8月27日晚間,通裕重工(300185.SZ,股價3.02元,市值117.69億元)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于當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山東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份警示函背后,是通裕重工此前披露的會計差錯更正。因“管理不善、存貨核算方法有誤”導致存貨賬實不符,公司對2022年和2023年年度報告進行了更正。
這一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不僅影響了財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更直接導致公司及相關高管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此次被點名追責的7名責任人員包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以及時任財務總監、時任董事會秘書等,他們的違規行為將被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存貨核算漏洞致兩年財報失真
山東證監局的警示函直指通裕重工在財務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
根據警示函,通裕重工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指出因“以前年度管理不善、存貨核算方法有誤”等原因,導致公司存貨賬實不符。
這一錯誤不僅影響了當期損益,還波及到通裕重工此前披露的2022年和2023年年度報告。為此,公司對這兩年的年報進行了更正,分別調減了存貨和未分配利潤。
山東證監局認為,通裕重工的這一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即“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在追責方面,山東證監局明確指出,公司董事長劉偉、總經理司勇、財務總監楊靜,時任董事長黃文峰、時任財務總監高升業、時任董事會秘書李春梅、時任董事司興奎,對上述違規行為負責。
因此,山東證監局決定對通裕重工及上述7名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司稱生產經營不受影響
作為一家主營大型自由鍛件、風電主軸等產品的重工企業,存貨(如鋼材、半成品等)在通裕重工資產結構中占比不低,核算準確性直接影響營收、利潤等核心指標的真實性。半年報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通裕重工的存貨金額為30.96億元,占總資產的比例達到20.54%。
在2025年半年報中提示面臨的風險時,通裕重工提到,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擴大,公司內部組織結構和管理體系更趨復雜,對公司在運營管理、制度建設、人才引進等方面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規模不斷擴大的過程中不能有效提高內部管理控制水平,則公司將面臨經營管理風險。
“董事會將根據公司所在行業發展情況、市場需求情況以及提升管理效能要求,進一步梳理、調整公司組織架構,激發公司內生動力,以管理促效益。”通裕重工稱。
通裕重工在8月27日晚間公告中表示,此次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所涉及的事項,不會對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將積極按照山東證監局的要求認真總結并整改。后續將組織相關人員不斷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完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