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錦秋
8月23日某上市公司發布公告,擬使用不超過120億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另擬使用不超過18.306億元(含已使用額度3.306億元)開展證券投資業務,而截至8月22日該公司市值只有123億元。但8月25日公司發布公告,終止使用15億元開展證券投資,且提出加大分紅回報規劃、未來三年年均分紅不低于未來三年實現的年均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的40%。筆者認為,上市公司實力雄厚更應注重回報投資者。
該公司半年報中的合并現金流量表顯示,公司“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高達102.3億元,手握現金較多。公司120億元委托理財議案,擬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中低風險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收益憑證、大額存單、國債逆回購等;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盡管該公司業績良好、股息率超過5%,但股價表現并不理想,日換手率長期在1%以下,目前市凈率只有0.81倍、處于破凈狀態。由于長期破凈,今年4月該上市公司就披露《估值提升計劃》,具體方案包括積極分紅、鼓勵主要股東增持、持續研究市值管理工具運用(其中包括回購)等。應該說,去年公司分紅還算積極,而上半年第二大股東也增持0.65%股份,但目前來看估值提升效果并不明顯。
在筆者看來,要強化估值提升效果,該上市公司可加大現金分紅力度,包括特別分紅,畢竟目前公司每股未分配利潤高達4.62元。
持股5%以上大股東也可加大增持力度,股價低估正是大股東出手增持良機,大股東如果流動資金不夠、可依托股份增持專項貸款解決;若公司和大股東放任股價隨波逐流,潛在收購者默默低價收集籌碼,然后發動控制權之爭,可能影響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影響上市公司治理。
尤為重要的是,成熟資本市場實踐早已證明,上市公司實施回購注銷,是極為有效的市值管理工具。回購等于讓上市公司掌控的部分資源轉由股東來掌控,只有上市公司管理層有舍得胸懷、而非摟住資源不撒手,才能推動市值管理工作取得實效。
上市公司回購注銷也應該算是一種投資,這種投資與投資其他企業有所區別,并非以獲取股權收益為目的,但這種投資同樣有“收益”,回購后注銷股份能提升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間接增厚剩余股東的權益,這與“投資其他企業低估資產以獲取回報”的邏輯一致。如果上市公司認為自己股價低估,那么,與其投資其它上市公司股票,還不如回購注銷自家股票,前者收益不穩定、風險大,后者“收益”確定性強。
而且,中低風險理財產品的收益也應該高不到哪里去,有的甚或低于貸款利率,那上市公司還不如用部分資金先償還高息負債,優化資本結構。股民將資金交給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層打理,絕不只是期望獲取微薄的委托理財收益,與其如此股民不如自己直接找機構專業理財。中小投資者在股東大會上可以積極行權,對巨額委托理財等議案表達合理訴求,推動資金向更高效的市值管理等方向配置。
從大股東角度來看,上市公司搞好市值管理,對大股東也同樣有利。按滬深交易所規定,股價破凈,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不得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也即這種情況下要減持或許只能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而協議轉讓需要花功夫找到接盤對象,且轉讓價格也得參考當時較低市價,大股東難以充分伸張、體現自己的利益。
總之,上市公司手握巨額現金卻低效配置于委托理財,任由股價長期破凈,是對市場資源與股東信任的雙重辜負。監管層可將市值管理納入公司治理考核體系,避免上市公司資金低效空轉,推動實現上市公司內在價值與市場估值良性互動,讓資本市場真正成為企業與投資者共生共榮的價值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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