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凱旺科技(301182)公告,公司及董事長陳海剛、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邵振康收到了深交所的監管函以及河南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深交所監管函指出,2025 年 4 月 24 日,凱旺科技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對 2024 年一季度起開展的“購買原材料+成品組裝”業務進行了回顧,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將該業務由總額法改按凈額法確認收入,并對 2024 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
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針對同一事項,河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陳海剛、邵振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2025年一季度,凱旺科技實現收入1.33億元,歸母凈利潤-3846萬元。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