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大理金融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列表顯示,因虛列財務費用套取資金、給投保客戶合同外利益,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被罰款27萬元,相關責任人警告并處罰款共計7.5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今年以來多家分支機構受處罰。7月31日,河南金融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跨省經營保險業務,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被警告,罰款53萬元。因未按規定使用經批準或備案的保險費率,單明軍(時任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總經理助理)、黃凌波(時任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總經理)、萬翔(時任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總經理)均被警告,且分別被罰款10萬元、8萬元、1萬元。
7月30日,河南金融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豫金罰決字〔2025〕131-132號)顯示,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因“編制或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及資料”被處以50萬元罰款。同時,時任該公司總經理助理李曉軍因對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給予警告并罰款10萬元。
7月11日,據曲靖金融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因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其他利益、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被對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罰款23萬元,對分支機構罰款6萬元。同時,李勇、胡燕鳳、林錦等責任人員因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其他利益、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合計4萬元。
公司官網顯示,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簡稱“太平財險”,隸屬于中央金融企業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前身是太平水火保險公司,1929年創立于上海,1956年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停辦國內業務,移師境外經營,2001年在深圳復業,2009年更名為太平財險。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