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秦勝南)有網絡主播日前質疑某直播間所售“140塊錢兩瓶五星茅臺”是否為正品,并喊話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別真偽。9月7日,新京報記者咨詢茅臺方面暫未回復。i茅臺客服稱,沒有生產過名為“五星茅臺”產品,只有五星商標茅臺酒。
近日,賬號名為“反詐老陳的故事”的網絡主播通過其視頻賬號,展示在某直播間下單購買的53度、名為“五星茅臺”的酒,“合140元兩瓶五星茅臺,我個人認為,這個價格有點不太符合,這個生產廠家名(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一樣的”。該主播質疑產品是否為正品,并喊話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對產品進行鑒別。在同日隨后發布的視頻中,他又提到,此事發酵后,其購買店鋪的該產品鏈接已下架。
在賬號“反詐老陳的故事”發布的上述相關視頻中,其展示的“五星茅臺”產品生產日期顯示為2013年9月22日。
新京報記者在電商平臺搜索,暫未看到該款產品。在二手回收平臺,有個別店鋪稱,特價處理名為“五星茅臺”的產品。還有網友在個人賬號曬出同款名為五星茅臺的產品圖片,生產日期也為2013年9月22日。
對于貴州茅臺是否生產過名為“五星茅臺”的產品,i茅臺客服回復稱,沒有生產過該產品,“五星茅臺不會有‘五星’兩個字體現,只是五星標茅臺酒”。
新京報記者在貴州茅臺官網搜索“五星茅臺”,可以看到貴州茅臺酒(五星)產品,不過產品僅為五星商標,產品包裝名稱為“貴州茅臺酒”。
人們常說的貴州茅臺酒有飛天茅臺、五星茅臺,商標不同。據微信公眾號“茅臺時空”此前在文中提到,“五星”商標源于1954年5月1日茅臺首次啟用的“金輪牌”商標。隨著產能擴大與品牌認知提升,1982年,茅臺正式將其升級為“五星牌”,為五星與麥穗的經典組合。此外,公開報道顯示,1958年,為了解決出口商標問題,“飛天”商標應運而生。飛天茅臺和五星茅臺在茅臺營銷收入中占比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