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興源環境(300266.SZ)公告披露,其全資子公司漳州興源水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漳州興源水務”)因涉環保數據造假被法院判罰。
對此,興源環境相關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回應稱:“該事件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涉事的為非重要子公司,對整體經營影響有限。”
根據興源環境公告,詔安縣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漳州興源水務因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依法判處罰金50萬元。該公司總經理吳某國、生產運營經理王某科也一審獲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和一年五個月,均緩刑執行。
該案起源于2024年3月7日詔安生態環境局的一次執法檢查。當時,執法人員發現,城東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及氨氮自動監測設備的采樣管被插入裝有不明液體的塑料瓶中,致使在線數據失真,干擾了國家重點監控污染源系統的正常運行。
法院經審理認定,漳州興源水務違反國家規定,針對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系統實施了干擾采樣行為。公司總經理吳某某及生產運營經理王某某作為主管人員,直接授意并指使他人進行了這一違法操作。
興源環境方面表示,因城東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多數時間超過其設計處理能力,漳州興源水務雖采取工藝調整等多種措施盡力解決相關問題,仍無法保證處理后的污水穩定達標。鑒于此,興源環境和漳州興源水務近日與詔安縣四都鎮人民政府、詔安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簽訂附生效條件的《關于提前終止福建省詔安縣城東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權之回購協議》,一致同意提前終止城東污水處理廠相關的特許經營權,并由詔安縣四都鎮人民政府按照約定價格回購該項目的相關權益。
上述興源環境人士提及,涉事子公司相關業務已取消。“從目前情況看,無論是對當下的生產經營,還是對下一年度的營收,預計影響都不會太大。”
根據興源環境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報告,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72億元,同比增長2.74%;歸母凈利潤為-3493.04萬元,同比虧損收窄60.34%;扣非歸母凈利潤為-1.19億元,同比下降27.97%。
對于虧損原因,上述興源環境人士解釋稱:“主要涉及一些具體減值情況,此外還有其他零散因素,需要拆分來看,并非單一主因導致。”
不過,該人士同時強調,公司壓力機等主營業務目前運行穩定,訂單量有所增長,新興業務也在順利推進中,部分業務發展態勢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