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ST紫天8月24日晚間披露兩則處罰公告。福建證監局對*ST紫天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行為作出處罰。其中一則公告顯示,經查明,紫天科技及相關人員存在以下違法事實: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3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就上述違法行為,福建證監局對公司及12名責任人作出處罰。福建證監局決定,對*ST紫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50萬元罰款;對原董事長姚小欣給予警告、處以400萬元罰款,對財務總監LIXIANG(李想)給予警告、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其他10名當事人作出相應處罰;并對2名主要責任人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另一則公告顯示,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行為,福建證監局決定:對*ST紫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50萬元罰款;并對公司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宋慶給予警告,處以100萬元罰款;對總經理李琳給予警告,處以100萬元罰款;對LIXIANG(李想)給予警告,處以14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