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紐約8月21日電紐約州一家上訴法院21日作出裁決,撤銷初審法院對美國總統特朗普等人處以的約5億美元民事欺詐罰款。
在一份長達323頁的裁決書中,由五名法官組成的上訴小組發表普遍意見指出,約5億美元的罰款“過高”,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
裁決書顯示,上訴小組法官存在意見分歧,其中兩名法官認為應下令重新審理案件,一名法官認為應徹底駁回此案。最終,他們選擇在不觸碰案情實質的情況下撤銷巨額罰款。
《紐約時報》報道說,這一裁決意味著上訴法院維持了初審法院對特朗普的民事欺詐認定,不過,撤銷罰款對特朗普而言是獲得了“經濟上的勝利”和一定程度上的法律認可。
當天,特朗普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他感謝上訴法院有勇氣作出這一裁決,這場訴訟是“前所未見的政治迫害”,是“美國商業史上最嚴重的迫害事件之一”。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道說,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可能會就此項裁決向更高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2022年,詹樂霞對特朗普、特朗普集團及其他被告提起訴訟,指控其夸大財產價值以獲得優惠的貸款和保險條件。2024年2月,紐約州法官恩戈隆就此案作出宣判,特朗普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共需繳納含利息在內約4.5億美元罰款。這筆罰款因利息累積不斷增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