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口8月8日電(記者王子謙)《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條例》(簡稱《條例》)于8月起正式實施。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楊善華8日在海口表示,《條例》體現自貿港特色,針對外商投資企業關注問題提出具體舉措,將提振外商投資預期。
楊善華當日在海南省新聞辦公室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海南自貿港即將于12月啟動封關運作,著力打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投資環境,是完善與高水平自貿港相適應的政策制度體系的重要內容。《條例》的出臺和實施,既是構建更加自由、更加便利、更加開放的外商投資制度的有力措施,也是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
“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建立和新時代對外開放重要門戶的打造離不開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的參與。”楊善華介紹,隨著海南自貿港建設不斷推進,近5年來,海南省實際使用外資1025億元,年均增長14.6%;新設外商投資企業8089家,年均增長43.7%;176個國家和地區在瓊投資,海南實際使用外資額躋身全國前列。
他表示,《條例》制定過程中,在投資促進、保護和管理服務等方面提出針對性措施,如有序推動擴大外資市場準入,提升外商投資企業登記便利化水平,鼓勵外商投資企業自愿踐行環境、社會和治理的理念等,體現了自貿港率先開放特色。
同時,《條例》還突出全流程服務,圍繞構建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在投資促進和保護等方面提供“一站式”解決方案,完善了外商投資全過程服務保障措施,積極營造“引得進、留得住、發展好”的投資環境。
楊善華表示,《條例》制定過程中還廣泛征求了在瓊外商投資企業、市縣、園區和省直部門的意見,圍繞海南自貿港外商投資各環節、各方面重點關注的問題,尤其是針對外商投資企業關注的公平競爭、權益保障等問題提出具體舉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