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馬換換王蔓蕾)2月10日,據深交所官網顯示,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向璉升科技(300051)及相關當事人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顯示,璉升科技對于網絡域名業務采用總額法進行核算,相關會計處理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第三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同時,公司對于部分存在免租期的產業園租賃業務,對租賃的免租期在所屬租賃合同的第一個租賃年度內進行攤銷,而不是在整個租賃期內進行攤銷,相關會計處理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第四十五條、《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1 號》的相關規定。上述事項導致公司2023年年報財務報表中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等會計科目列報金額不準確。
深交所表示,璉升科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4條和第5.1.1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黃明良、公司總經理兼財務總監楊蘋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 1.4 條和第 4.2.2 條的規定,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