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8月25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多項行政令,其中一項要求對褻瀆美國國旗的人進行法律追責。
根據該行政令,任何焚燒或毀損美國國旗的人,包括非美國公民,都可能面臨起訴,并可能被取消簽證、居留權或入籍資格。
特朗普在簽署時明確表示,焚燒國旗者將被判處一年監禁,且“不得提前釋放,不得有任何例外”。
該命令指示美國司法部對涉及焚燒國旗的案件進行審查,通過其他相關罪名提起訴訟,例如“妨礙公共秩序”或“擾亂社會治安”等,而非直接以“焚燒國旗”作為指控核心。
輿論認為,特朗普試圖通過行政手段,在不直接挑戰憲法判例的情況下,借助其他法律條文制約焚旗行為。
據悉,特朗普的新行政令規避了1989年美國最高法院的一項重要判決。該判決認為,焚燒國旗屬于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自由”行為,不得立法禁止。
對此,特朗普政府在訴訟程序中表示,最高法院的第一修正案裁決并未保護焚燒國旗等行為可能引發“即將發生的非法行動”或構成“言語沖突”的行動。
特朗普此次行政令的推出,主要針對近期在多場抗議活動中出現的焚燒國旗行為。有視頻資料顯示,在拜登政府時期的反以色列抗議浪潮及特朗普第二任期內有關移民政策爭議期間,均出現美國國旗被焚毀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