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8月21日訊(記者金磊)近日,青島農商銀行(下稱“青農商行”)因拒絕股東提出的三季報分紅提案引發市場關注。
青農商行發布公告稱,該行收到同發裕(深圳)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同發裕”)提交的《關于連續三年實施三季報現金分紅的臨時議案》(以下簡稱“議案”)。
不過最終,青農商行董事會決議不予提交臨時股東大會。根據青農商行此前公告,該行將于8月28日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公告顯示,同發裕作為基金管理人,代表同發裕爐火純金價值一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同發裕傳承輝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同發裕德財雙馨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等3只基金并受11名自然人股東委托行使股東臨時提案權。
從具體方案看,議案提到希望青農商行在2025年、2026年、2027年的三季報現金分紅比例“不低于凈利潤的30%”。
同發裕提出分紅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近年來,青農商行業務規模、盈利能力與資本實力持續提升,現金儲備充裕。在保證資本充足率符合監管要求并滿足青農商行中長期戰略發展需要的前提下,具備實施三季報現金分紅的客觀條件;
二是持續、穩定、可預期的分紅政策有利于增強投資者信心,提升青農商行市值管理水平,進一步樹立“以投資者為本”的上市銀行良好形象,促進可轉債持有人轉為股東;
三是監管部門持續倡導上市公司加大現金分紅力度、提高分紅頻次,青農商行適時推出三季報分紅符合政策導向及行業趨勢。
第二條中提到了促進可轉債持有人轉為股東。據了解,“青農轉債”上市日期是2020年9月18日,摘牌日期為2026年8月25日,發行總額為50億元。截至2025年8月21日,青農轉債的轉股價為4元,未轉股比例為99.9938%。而青農商行8月21日的收盤價僅為3.54元。
青農商行董事會則認為,此舉違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中“下一年中期分紅授權應由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的規定。
另外,現金分紅比例“不低于上述凈利潤的30%”也是爭議的焦點。青農商行董事會認為,其突破了“董事會僅有權在股東大會審議的利潤分配比例上限范圍內制定方案”的法定權限,因此決定不予將同發裕《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近年來,監管層多次強調上市公司應提升現金分紅水平、增加分紅頻次、優化分紅節奏。2025年6月,上交所相關負責人在高分紅重回報暨上市公司價值提升座談會上表示,上交所將推動上市公司進一步加大分紅力度,增加分紅頻次,用好回購、并購重組、投資者交流等市值管理工具,持續提升公司投資價值。
為增強投資者歸屬感,多家銀行計劃在2025年半年度實施中期分紅且正逐漸走向“行業共識”。不過,銀行在三季報分紅在中較為少見,一般來說銀行會在年報公布分紅計劃。
青農商行最近一次分紅為2024年度,分紅比例為23.34%,合計分紅金額為6.67億元。
然而,銀行分紅的底氣源于業績穩定增長以及資產規模持續擴張。2024年,青農商行營業收入為110.33億元,同比增長6.85%;歸母凈利潤為28.56億元,同比增長11.24%;扣非歸母凈利潤為26.45億元,同比增長12.39%。截至2024年末,該行不良貸款率為1.79%,在可比農商行中處于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