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能源(600310) 8月1日公告稱,涉及王曉東、姚靖等10名自然人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提起的普通代表人訴訟一案已作出一審判決,南寧中院判決駁回全部10名原告的訴訟請求,判定案件受理費1,795.5元由原告方負擔。投資者如不服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
根據此前披露信息,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首次收到南寧中院送達的起訴材料,原告王曉東、姚靖等10名自然人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廣西能源、秦敏等8名被告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要求廣西能源賠償損失合計人民幣142,306.91元,秦敏等其他7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回溯該訴訟案件,此次判決源于廣西能源2019-2020年通過閉環貿易虛增營收68億元的違法行為,因涉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相繼被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和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述原告均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間買入廣西能源的股票,在2022年1月6日以后,因賣出/持續持有該股票產生了損失。
2024年7月份,原告王曉東、姚靖等10名自然人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廣西能源、秦敏等8名被告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
據第一財經報道,除了上述案件外,還有單個投資者通過普通的民事索賠方式向廣西能源索賠,但一審也以敗訴告終,法院認為該虛假陳述行為并沒有導致股價及交易量產生明顯變化。對此,有律師認為,違規性質比較嚴重,投資者索賠有一定合理性,投資者可以考慮上訴。
業績方面,2024年年報顯示,廣西能源營業收入為39.32億元,同比暴降76.48%,而歸母凈利潤卻同比飆升3704.04%至6299萬元。
然而,時隔半年,廣西能源業績“爆雷”由盈轉虧。廣西能源近日公告稱,預計2025年半年度實現歸母凈利潤約虧損9000萬元至600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減少7145萬元至1.01億元,同比減少624.20%至886.30%。同時,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母凈利潤也為約虧損9000萬元至6000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1.65億元至1.95億元,同比減少157.04%至185.56%。
廣西能源解釋稱,上半年業績預虧的主要原因包括:2025年上半年,賀江、桂江及紅水河流域來水同比減少,導致公司水電廠發電量下降,水力發電板塊歸母凈利潤減少;電力交易市場電價下降,電網售電價隨之下降,自有水電廠發電量減少,購電成本增加,供電板塊歸母凈利潤減少;火電上網電價下降,火電發電量減少,火力發電板塊歸母凈利潤也同比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