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晚間,潞安環能(601699.SH)公告稱,公司及董事會秘書馬澤鋒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其在2024年度關聯交易中存在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的違規行為。
潞安環能相關負責人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此次信息披露違規不會對公司正常經營造成影響,也不會影響相關高管的任職資格。”
警示函顯示,潞安環能在2024年度與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煤炭經銷有限責任公司等關聯方實際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金額,超出了此前預計的年度額度。然而,潞安環能未對超出部分的關聯交易及時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也未進行信息披露。
山西證監局認定,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關于“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以及第四十一條關于“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重大關聯交易”的規定。潞安環能董事會秘書馬澤鋒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山西證監局決定對潞安環能及馬澤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該局同時要求潞安環能充分汲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關聯交易的規范性,切實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并于8月30日前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潞安環能方面在公告中表示,其高度重視警示函指出的問題,將認真吸取教訓,嚴格按照山西證監局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并報送書面報告。
潞安環能成立于2001年,2006年登陸上交所,主營業務為煤炭開采與洗選,主要產品包括動力煤和冶金噴吹煤等。
近年來,潞安環能的業績隨煤炭市場行情大幅波動。
2022年,受益于煤炭行業高景氣度及價格高位運行,潞安環能實現營業收入542.97億元,同比增長19.80%;實現歸母凈利潤141.68億元,同比增長110.49%。
2023年,受煤炭產品價格同比下降影響,潞安環能營業收入降至431.37億元,同比下降20.55%;歸母凈利潤為79.22億元,同比下降44.11%。
進入2024年,煤炭市場價格震蕩下行,行業利潤空間不斷被壓縮。潞安環能商品煤綜合售價同比明顯下降,部分生產礦井因地質構造、采掘銜接等因素影響,原煤產量降至5757萬噸,同比減少4.78%;商品煤銷量5225萬噸,同比減少4.97%。“量價齊跌”導致潞安環能全年實現營業收入358.50億元,同比減少16.89%;歸母凈利潤24.50億元,同比減少69.08%。
對于業績變動,上述潞安環能相關負責人回應記者稱,主要受煤炭價格波動影響。“近年來煤炭市場價格下行,對公司盈利能力產生了較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