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深交所向內蒙古電投能源(SZ 002128,收盤價:20.13元)股份有限公司發出監管函:根據內蒙古證監局《關于對內蒙古電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及本所查明的事實,你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在2023年半年報中,未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第三十九條第五項的規定,披露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通過關聯方國家電投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委托貸款方式投向募投項目事項。二、在2023年、2024年《半年度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匯總表》2023年《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匯總表》中,未披露與國家電投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關聯資金往來情況。你公司的相關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1條的規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吸取教訓,并提醒你公司及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2024年1至12月份,電投能源的營業收入構成為:有色金屬冶煉占比53.22%,煤炭行業占比35.45%,煤電電熱力行業占比5.8%,新能源發電行業占比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