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間,東睦股份(600114)發布《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向遠致星火、鐘偉、創精投資、寧波華莞、寧波富精共5名交易對方購買其合計持有的上海富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海富馳”“標的公司”)34.75%股權,并向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交易價格7.35億元。
公告顯示,上海富馳主營設計、開發、制造高密度、高精度、形狀復雜的粉末冶金零件和組件。以2024年12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上海富馳100%股權賬面價值為94,335.03萬元,考慮長期應付款調整后的評估結果為193,800.00萬元,增值率為105.44%。
2023年及2024年,上海富馳凈利潤分別為-5,561.63萬元和16,696.16萬元,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19.21%和24.09%,凈利潤和主營業務毛利率在報告期內均有所波動。
東睦股份表示,本次交易后,公司預計將持有標的公司99%的股權,公司的主營業務范圍不會發生變化,將進一步提升MIM業務的戰略地位,充分發揮粉末冶金壓制成形技術與粉末冶金注射成形技術的互補性和協同性,增強上市公司核心競爭力。
同日,東睦股份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證監會寧波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決定書中指出,東睦股份及相關責任人因未及時披露與上海富馳的股份轉讓協議中的關鍵條款而違反了相關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經查,2020年1月,公司與相關主體股份轉讓協議,該協議約定了上海富馳在該次股權轉讓交易后5年內未實現獨立上市的,公司收購上海富馳剩余股份。該條款對公司收購對價、收購上海富馳剩余股份、投資者投資決策具有重大影響,但公司未及時披露相關條款,直至2025年3月24日才對外披露。
因此,寧波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其時任董事長朱志榮、時任董事會秘書嚴豐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二級市場上,截止6月6日收盤,東睦股份跌0.72%報19.20元/股,公司總市值118.3億元。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