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讀創客戶端記者陳琳琳
6月19日上午,納思達公告了對深交所下發的關于重大資產出售的問詢函的回復。
公司表示,本次出售美國利盟100%股權后,公司 2024 年末資產總額下降 48.9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下降 2.26%,但資產負債率從 72.61% 降至 47.58%,有利于改善財務狀況。2024年度營業收入下降 56.5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下降13.69%。
納思達擬通過開曼子公司 II 將美國利盟 100% 股權出售給施樂公司,目前正積極應對與太盟投資就仲裁案件。太盟投資要求納思達支付超 6.89 億美元及利息回購其持有的開曼子公司 I 32.02% 股權,該案件尚未開庭。
關于本次交易價格的確定,公司稱是基于股權債權價值 15 億美元扣減融資負債(約 13.7~14.1 億美元)、交易費用(0.954 億美元)等確定。估值采用收益法和市場法確定,分別為1.72 億美元和1.98 億美元。
回復函中,公司還專門解釋了與美國利盟的往來款。草案中顯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美國利盟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尚有部分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未償還。
公司回復稱,截至2025年4月30日,利盟國際應收納思達及子公司 1416.71 萬美元,應付 3138.39 萬美元,開曼子公司 I、II 與納思達及子公司往來款余額7.24億美元。
資金占用方面,納思達不存在為美國利盟等提供擔保、財務資助等情況,開曼子公司借款已履行審議程序,在合并報表抵消。基于上市公司與開曼子公司 I 的少數股東太盟投資和朔達投資后續確定的分配方案,公司將會相應調整投資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