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德林海(688069)發布公告,子公司玉溪德林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一起訴訟中勝訴。此次判決為終審判決,判決結果撤銷了原一審判決,可解除一審判決公司1.01億元的資金及相關資金占用費的返還義務,并駁回了玉溪德林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及玉溪市江川區水利局的反訴請求。
2024年,玉溪子公司就玉溪市江川區水利局一直未解除星云湖項目第三期付款的資金監管向玉溪市江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2024年6月24日,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玉溪子公司收到法院發來的《反訴狀》等相關法律文書,法院受理江川區水利局就星云湖項目與玉溪子公司產生的合同糾紛的反訴狀,兩案并案處理。
2024年11月,法院一審判決由原告玉溪子公司返還被告玉溪市江川區水利局多支付的1.01億元資金及資金占用費,2024年11月,玉溪子公司依法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2025年一季度,德林海實現收入4641萬元,歸母凈利潤-4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