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的最新部署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得到明確,報告強調了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與轉型發展。
村鎮銀行作為數量最多的小型銀行機構,出于抵御風險、提升經營質量等方面的考慮,兼并重組、減量提質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月18日,全國村鎮銀行1534家。2024年6月末村鎮銀行總量1620家,對比來看過去的三個季度村鎮銀行數量減少86家。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減少的村鎮銀行多數通過“村改支”兼并重組成為吸收行的分支機構;此外,部分村鎮銀行雖然暫未開始兼并重組動作,但也在通過股權轉讓方式為下一步的改革重組鋪路。
業內預計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在2025年將迎來大爆發,在未來幾年內村鎮銀行會通過多種方式完成改革重組,進一步優化行業結構,提升整體競爭力。
減量提質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批復的數據可知,2024年我國總共有105家銀行獲批解散,其中村鎮銀行占比超過70%。
2025年開年至今,村鎮銀行的改革重組腳步不停。記者注意到,2025年的村鎮銀行改革重組目前呈現出兩個明顯特點:一是合并吸收“村改支”;二是頻繁出現股權調整。
例如常熟銀行(601128.SH)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三項議案,分別是吸收合并宿遷宿城興福村鎮銀行、江蘇寶應錦程村鎮銀行、江蘇江寧上銀村鎮銀行等三家村鎮銀行并設立分支機構的議案。1月3日,中原銀行(01216.HK)收購盧氏中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設立分支機構。1月26日,昆侖銀行收購塔城昆侖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并設立分支機構。1月27日,濟寧銀行收購濟陽北海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設立分支機構。
某省農信聯社人士告訴記者,村鎮銀行改組的整體思路是“誰發起誰負責”,目前接近1600家村鎮銀行中有超過一半的村鎮銀行是由農商行作為發起行發起設立的,很多村鎮銀行的改革重組由農商行吸收合并;部分發起行設立了異地村鎮銀行,出現在改革中村鎮銀行就近轉給本地農商行的情況,這是考慮到村鎮銀行的存貸款及其他業務經營來自本地,“村改支”之后,原村鎮銀行轉為分支機構,能夠更好地依托本地資源開展業務經營。
除了以上被吸收合并的村鎮銀行之外,村鎮銀行的股權調整進度也在同步進行。
例如北京產權交易所官網披露信息顯示,北京開元中國金幣經銷中心有限公司擬轉讓房山滬農商村鎮銀行80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8%,轉讓底價為800萬元。信息披露結束日期為2月26日。2月21日,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沈陽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轉讓寧波江北富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億股股權,轉讓底價12000萬元,保證金3600萬元,擬轉讓標的企業股權比例為100%,掛牌時間截至3月21日。
對于村鎮銀行具體會采取哪類改革重組方案,博通咨詢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告訴記者, 銀行機構面臨不同的客觀情況會采取不同的風險化解方式,如銀行擴張過程中資本充足水平情況不好但資產質量良好的機構,就會采用補充資本金的方式,保證機構正常有序的運營;對于一些面臨風險的村鎮銀行,在自有體系下通過自身化解風險的難度較大,就需要通過合并重組或退出等方式化解風險。
此外,王蓬博指出,村鎮銀行改革重組的最終目的一方面是防范化解風險,另一方面是實現機構的自我造血能力,優化資產配置情況。
作為基層金融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村鎮銀行承擔填補金融服務空白的作用,無論是哪種改革重組方式,最終目的都是優化資源配置,增強機構抗風險能力,從而提升對基層的金融服務質量。
改革重組穩步前進
村鎮銀行無論是合并吸收還是市場退出,最終目的都是防范和化解風險。
央行發布的《金融穩定報告(2024)》顯示,2023年年末,央行對3936家銀行機構(包括24家主要銀行和3912家中小銀行)開展金融機構評級??傮w來看,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整體經營穩健,機構層面的風險主要集中在部分地方中小銀行,數量占全部參評銀行機構比重為9.07%,資產占比則不足1%。
當前,村鎮銀行面臨一些短板問題,例如村鎮銀行處在行業最底端,規模弱小、運營成本高、經營空間小。按照銀行設立之初的監管要求,村鎮銀行單戶授信不能超過1000萬元,部分發起行為防范村鎮銀行壘大戶,單戶授信要求不超過500萬元,這一方面減少了村鎮銀行風險敞口,但同時也限制了村鎮銀行的市場競爭能力。
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發起行吸收合并村鎮銀行后意味著風險互擔、資源共享、員工安置與客戶轉接,但一些村鎮銀行經營情況并不理想,“村改支”后是否會對發起行帶來經營壓力?上述某省農信聯社人士認為,整體來看村鎮銀行單個機構的資產規模都比較小,即便有不良資產規模也都很小,對于吸收行來說影響有限。
對于目前村鎮銀行的市場定位,王蓬博指出,村鎮銀行定位支農支小,服務“三農”和中小微企業,同時根據當地特色提供差異化的金融產品,避免出現經營中偏離支農支小定位,盲目開展同業、票據等業務,形成較大風險敞口,對村鎮銀行整體經營發展帶來嚴重影響。
自2021年開始,監管層文件中開始提到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內容。2021年,原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支持主發起行向村鎮銀行補充資本以及協助處置不良貸款,適度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
2025年開年至今也有多個文件明確了村鎮銀行改革重組的信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中給出明確指示,堅持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妥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202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明確提出,完善金融服務,健全大中型銀行服務“三農”工作機制,強化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加強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支農支小定位,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推動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