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688355)8月5日晚間公告,公司就ST云動(000903)拖欠貨款事項向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于近日收到法院送達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該案件已立案,尚未開庭。
“自2005年開始,為支持被告的D系列發動機鋁合金缸蓋開發,原告付出了長期和艱辛的努力。”明志科技披露的起訴理由顯示,2016年12月28日,明志科技與ST云動簽訂了《云內動力-蘇州明志長期戰略框架協議》《D19TCI-EU5缸蓋毛坯和4D25缸蓋毛坯供貨框架協議》(以下統稱為“協議”)。協議簽訂后,原告明志科技依約完成了D19TCI-EU5缸蓋毛坯和4D25缸蓋毛坯的保供交付任務,保證了被告ST云動D系列發動機的市場發展需求,履行了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
不過時至今日,被告ST云動仍結欠原告貨款3096.55萬元未支付。明志科技表示,“公司多次與被告溝通清償拖欠貨款事宜,均未得到有效解決,致使公司資金被占用,被告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公司的合法權益。”
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明志科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判令被告ST云動支付貨款3096.55萬元及逾期付款損失441.42萬元,合計3537.97萬元。
明志科技表示,公司已對截至2025年7月31日ST云動的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1243.32萬元。由于本次訴訟尚未判決,對公司本期及后續年度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最終實際影響以法院判決為準;若存在部分或全部應收賬款收回的情形,將對應收賬款收回當期的凈利潤產生有利影響;若發生部分或全部應收賬款未能收回的情形,將存在部分或剩余未計提部分的應收賬款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風險,對公司當期或者以后年度的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截至發稿時,ST云動尚未披露上述涉訴信息。就在7月8日,ST云動收到云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報告、2022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股票自7月10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云動當時公告稱,公司高度重視該事項,在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后立即采取行動,組織財務等相關部門以及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人員就《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情況進行仔細梳理、研判并積極進行內部整改,針對相應財務報表的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工作尚在有序開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