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標準股份(600302)發布關于公司與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案進展,涉案為金額1.28億元。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公司不服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判決,請求撤銷西安中院的判決,改判支持公司的全部請求。
公司因買賣合同糾紛于2022年4月28日向西安中院提起訴訟,訴請判令被告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剩余貨款本金1.28億元及逾期損失,合計1.36億元。西安中院判決被告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向公司支付貨款本金及利息共計1.36億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不服判決,向陜西高院上訴。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陜西高院的裁定書,撤回西安中院的判決,并發回重審。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西安中院的判決書,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
2025年一季度,標準股份實現收入9787萬元,歸母凈利潤-46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