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航產融(600705)即將于明天(5月27日)終止上市的敏感時刻,其控股的中航證券因保薦業務違規,被深交所采取書面警示措施,這一事件再次將中航系金融板塊的合規風險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
5月2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監管函,針對中航證券在擔任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項目保薦人過程中存在的違規行為,采取了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經查明,中航證券存在五大方面的違規行為。其一,在發行人存貨管理相關內部控制存在不規范情形時,如銷售出庫單創建及審核不符合制度、與報關單信息不匹配等問題下,中航證券對這些情況的關注和核查不足,卻仍稱 "存貨管理制度有效執行",發表的意見不夠準確。
其二,發行人多次調整研發數據及單據,2023 年上半年研發費用 "其他費用" 金額前后出現矛盾,然而中航證券并未進行充分核查,依舊堅稱 "研發內控制度健全" 等,其核查意見與實際情況不符。
其三,在資金流水核查方面存在重大漏洞,未對發行人子公司的部分賬戶執行核查程序,對于實際控制人滕芳萍購買大額理財產品的資金去向,以及與親友借款的用途等,都核查不到位。
其四,對發行人與 Certus 集團交易的運費貨值比問題,中航證券核查不夠充分,同時,汽車金屬零部件業務成本下降也缺乏有力的支撐性證據。
其五,函證、訪談等關鍵核查程序執行不力,存在函證未回函卻未執行替代程序,訪談缺少被訪談人身份證明文件或錄音錄像材料等問題。
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的相關規定。深交所要求中航證券引以為戒,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對照存在的問題進行內部追責,并在收到監管函之日起二十個交易日內,提交經保薦業務負責人、質控負責人、內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的書面整改報告。
值得關注的是,中航產融作為中航工業集團 "產融結合戰略" 的重要載體,持有中航證券28.3%的股權(對應直接實繳出資20.7億元),但近期由于公司經營困境及主動退市,其持有的這部分股權已被凍結。(詳見財中社文章:中航產融主動退市引關注,所持中航證券股權被凍結)
這一事件集中暴露了中航工業集團在金融板塊整合過程中面臨的系統性挑戰。盡管中航產融已通過向中航工業集團轉讓中航重機、中航光電等8家上市公司股權,累計回籠資金53.6億元,試圖改善現金流,但中航產融的持續經營危機表明,單純的資產處置并未能從根本上扭轉集團在產融協同發展層面的深層困境,這也反映出在戰略轉型過程中,資產質量優化與業務結構重組仍需取得實質性的突破。